1.原理
食品中的水分一般是指在100±5C直接干燥的情況下所失去物質的總量。直接干燥法適用于在95~105C下,不含或含其他揮發性物質甚微的食品。
2.試劑
(1)鹽酸(1+1)
(2)氫氧化鈉溶液(240g/L).
(3)海沙:取用水洗去泥土的海沙或河沙,先用鹽酸(1+1)煮沸0.5h,用水洗至中性,再用氫氧化鈉(240g/L)溶液煮沸0.5h,用水洗至中性,經100±5C干燥備用。
3.操作方法
(1)固體樣品:取潔凈鋁制或玻璃制的扁形稱量瓶,置于100±5C干燥箱中,瓶蓋斜支于瓶邊,加熱0.5~1.0h,取出,蓋好,置干燥器內冷卻0.5h,稱量,并重復干燥至恒量。稱取2.00~10.0g切碎或磨細的樣品,放入此稱量瓶中,樣品厚度要約5mm。加蓋,精密稱量后,置100±5C干燥箱中,瓶蓋斜支于瓶邊,干燥2-4h后,蓋好取出,放入干燥器內冷卻0.5h后稱量。然后放入100±5C干燥箱中干燥1h左右,取出,放入干燥器內冷卻0.5h后再稱量。至前后兩次質量差不超過2mg,即為恒量。
(2)半固體或液體樣品:取潔凈的蒸發皿,內加10.0g海沙及一根小玻璃棒,置于100±5C干燥箱中,干燥0.5~1.0h后取出。放入干燥器內冷卻0.5h后稱量,并重復干燥至恒量。然后精密稱取5~10g樣品,置于蒸發皿中,用小玻棒攪勻放在沸水浴上蒸干,并隨時攪拌,擦去皿底的水滴,置100±5C的干燥箱中干燥4h后蓋好取出,放入干燥器內冷卻0.5h后稱量。以下按(1)中自“然后放入100±5C干燥箱中干燥1h左右”起依法操作。